宁夏自治区领导中卫调研视察西部云基地

《南海科技局窝案》追踪

    背景:去年以来,佛山科技系统接连曝出腐败窝案。目前立案查处包括一市两区(南海、顺德)在内的经贸、科技系统滥用职权、行受贿等系列案21件21人。2009年南海区成立了华南地区首个“云计算中心”,为佛山众多的中小企业提供高效、安全的“云计算”服务,此次也卷入案中。

    南都讯 记者邵铭 南都记者昨日从法院公布的相关判决书发现,受南海科技系统窝案牵连,已有参与南海云计算项目的科技企业因涉贿被查处。被告企业为在南海云计算平台项目中获得一笔600万元的专项扶持资金,此后3年每年获100万元,向时任南海区科技信息局梁新文行贿共计16万元。经审理,法院判处该公司罚金16万元,而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郭某则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三年。

    案情:获得600万元项目经费后回报

    据了解,梁新文也已因滥用职权、受贿(共计44万元),被判执行有期徒刑8年。梁新文在案发后供称,2009年,自己曾任科技局局长,且是云计算平台项目主管部门的负责人,为建设和推广云计算平台,该局向南海区政府申请追加科技经费600万元,且每年投入100万元用于项目推广及本地企业扶持。

    2010年,被告单位广东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公司”)作为云计算平台建设单位,在梁新文的帮助下,顺利收取600万元项目经费。为感谢梁的帮助,郭某先后7次送给梁新文共计16万元。

    追问:项目不过关业务被收回

    南都记者追查相关文件发现,可享受扶持的,须是注册地在南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在南海有纳税的分支机构,以及实施的项目有较好的前景。2011年,南海区财政局对科技局绩效考核时,发现在云计算平台项目中,被告公司的自筹资金不到位,以及600万元的扶持资金中有部分用途不明,最后政府决定将云计算平台这个项目收回,由南海区高新技术投资有限公司成立的南海金瀚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接收云计算平台的业务。

    [说案]

    上诉称主观上无行贿故意

    今年3月17日,三水法院一审作出判决。被告公司认为公司主观上无行贿故意,客观上未谋取不正当利益,且无必要行贿,并公司也未授意郭某行贿,而郭某送钱系个人行为。因此,请求改判公司无罪。

    对此,佛山中院日前终审认为,该公司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党政领导行贿,行贿数额达16万元,其行为已构成单位行贿罪。而被告人郭某甲作为某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依法应以单位行贿罪定罪处罚。考虑到其是在追诉前主动交待,依法可从轻处罚。遂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